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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铁路医院药品集中配送公司招标公告

来源:十堰市铁路医院 发布时间:2018-05-29 09:45 浏览次数:4366次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决定对药品配送企业实行遴选招标。

一、招标内容

有能力保证除疫苗、特殊管理药品以外的《医院药品保障供应目录》(2018年版)内所有品种的药品经营公司,成为本院的主要配送企业。

二、参与投标企业要求

1、具有相关药品经营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满足临床的配送能力。

3、具备良好的履约信誉。

三、遴选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式

采取综合能力评分与竞争性谈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综合能力评分采用百分制。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据各投标企业的实际评分,汇总计算平均分数。评分细则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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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性谈判:由工作领导小组与投标企业就配送付款方式与付款周期进行直接谈判,以付款周期长短折算成分值,最高100分,依此递减15分。

(三)入围企业的确定:企业最终分数等于综合能力评分40%加竞争性谈判分值60%。根据企业最终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企业。

五、违法行为及监督

如投标企业存在以下违规、违法行为之一者,招标人确认后,有权宣布中标结果无效。

1、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利益的。

2、以向招标人、评标专家行贿等手段牟取中标的。

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签订药品配送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存在违背投标条件和投标承诺行为的。

6、中标后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临床促销,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的。

7、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标人在任何时间确认投标人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请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取消配送资格,并在两年内拒绝其投标。

六、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9日到2018年6月4日为方案公示时间。

2018年6月5日到2018年6月9日下午17:30分止为企业投标时间。

2018年6月11 日9时开标及综合评分时间。

2018年6月12日9时竞争性谈判时间。

2018年 6月15日到6月22日为公示结果时间。

七、招标工作解释

本次招标活动由医院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方式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我院查询。

联系人:马芳远        电话:5717820或13872757471 

    地址: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十堰市铁路医院   邮编:442716

 

附件:投资方须知

    

                                                                              十堰市铁路医院

                                                                               2018年5月29日

 

                                                             

投标方须知

 

 

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基本资质

(一)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GSP认证书复印件;

二、企业规模

(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二)销售额与纳税额:企业上年度在税务部门增值税纳税申报报表复印件。

三、配送网络覆盖能力

提供近期向各二级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供货回款银行证明一份(半年内复印件)。

四、经营品种数量

(一)以投标时库存明细表(必须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价格、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中的挂网流水号)。

(二)同品种不同厂家同一规格的视为一个品规。

五、物流条件

(一)提供企业仓库规模、自动化程度等材料,附照片佐证。

(二)企业配送车辆有效行驶证的复印件。

六、专业人员

在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信息材料(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七、信誉等级

药监、工商等部门对企业信誉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应急能力

对医院紧急采购计划的最长配送时限。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